第190封書信 Letter 190
第190封信
第190封信
致伊科尼烏姆主教安非羅基烏斯 [1]
我已按照你的請求寫信給瓦勒里烏斯弟兄。尼撒的事務正如你尊貴的教誨所留下的那樣進行著,並且藉著你聖潔的幫助,正在改善。那些當時與我分離的人,有些去了宮廷,有些則留下來等待那裡的消息。主既能挫敗後者的期望,也能使前者的歸來無用。
聖經承認有三名乘員的戰車,因為其他戰車載有兩人,即車夫和戰士,而法老的戰車則載有三人,兩名戰士和一名掌管韁繩的人。
辛皮烏斯寫了一封信給我,表達了敬意和交通。我寫的回信正寄給你的聖潔,如果你完全認可,你可以將其轉寄給他,並附上你自己的信息。願你藉著聖者的慈愛,為我、為神的教會蒙保守,身體健康,在主裡喜樂,並永遠為我禱告。
腳註
腳註
[1] 馬蘭將其置於374年。提勒蒙則置於375年復活節之後。 [2] 伊索利亞,皮西迪亞地區,構成現代卡拉馬尼亞的西南角,在教會管轄上屬於伊科尼烏姆。「在羅馬君主制的核心地帶,伊索利亞人長期以來一直是野蠻的民族。後來的統治者,無論是透過武力還是政治,都無法使他們順服,被迫承認自己的弱點,用一道堅固的防禦工事鏈(《奧古斯都史》197)包圍這個敵對且獨立的地方,但這道防禦工事往往不足以阻止這些內部敵人的入侵。」吉本,《羅馬帝國衰亡史》第十章。襲擊和亞流主義迫害使伊索利亞的主教職位混亂不堪。(馬蘭,《巴西流生平》) [3] 提摩太後書二章15節。 [4] 腓立比書二章4節。 [5] 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16節。 [6] προϊσταμένους(proïstamenous,監督者)。 [7] 此處手稿有異,意義模糊。本篤會版本為 σὺν ἡμῖν(syn hēmin,與我們同在)。其他版本為 συνέσιν(synesin,理解)。 [8] 「巴西流承諾為朋友請求的尊嚴,似乎不是某種行政職務,而僅僅是文書職務。他決定請求這種尊嚴,是為了讓朋友的家免於遭受巨大的不便。此外,文書通常是為了避免擔任市政官員,或至少是避免擔任雙執政官和城市管理職務而獲得的。然而,以金錢換取的職務不僅沒有豁免權,反而會帶來許多後果,正如《狄奧多西法典》第六卷第二十二章所見。康斯坦提烏斯皇帝的第二條法律如此規定:『禁止透過投票或任何野心來買賣榮譽職位,並對此施加確定的罰款:我們補充說,任何逃避市政官員職責,追求虛名和職位的人,都必須繳納三十磅白銀,同時保留先前透過永久法律規定的黃金繳納。』因此,我驚訝於巴西流對嘗試這條路並非完全排斥。但或許這些法律在瓦倫斯統治下並未嚴格遵守。」本篤會註釋。